廣州低工資處于全國較高水平
問一:廣州市為何在2010年大幅度上調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又再次上調低工資標準,并大幅度上調?
答:這次提高低工資標準,主要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貫徹落實黨*、*提高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水平的精神。市委、市政府也一貫重視低收入勞動者的生活保障問題,及時適度提高低工資標準是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黨*決策精神、關注民生的具體舉措。第二,拉動消費,擴大內需。我國拉動經濟靠的是投資、外貿、消費“三駕馬車”。第三,經濟增長,客觀上要求提高低工資標準。第四,物價尤其是食品價格持續(xù)上漲,有必要提高低工資標準以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問二:目前廣州市低工資標準在全國處于怎么樣的水平呢?
答:如果單單看標準,目前廣州是全國高的。今年,北京和江蘇都調整了低工資標準,北京從今年1月1日起由960元/月調整為1160元/月,江蘇從今年2月1日起由960元/月調整為1140元/月,廣州的標準比他們要高些。但北京的低工資標準是不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如果扣除了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廣州此次調整的低工資標準實際領取數(shù)在1050~1100元之間,在全國各大城市中也處于較高水平。
問三:1300元指的是勞動者實際領取到手的工資嗎?
答:低工資不包括以下各項:(一)加班加點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四)企業(yè)或雇主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但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個人支出項目,可在其工資中進行代扣代繳。
問四:現(xiàn)在,有的企業(yè)將低工資標準作為企業(yè)全部或部分崗位的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shù),這樣的做法對不對?
答:低工資標準是國家規(guī)定的一個保障標準,不是企業(yè)的分配標準,企業(yè)不應將其等同于企業(yè)的分配制度,以低工資標準作為企業(yè)支付的工資標準,簡單地將低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加班費的工資基數(shù),更不能將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
因此,對于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xù)增長的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得以低工資為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原因確須以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經工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討論同意。
(來源:中國化機網(wǎng))